目前影响人类的三大眼病分别是高度近视、白内障和青光眼,这些眼疾的发病有着复杂的病因,但除了眼部疾患外,我们还应该警惕药源性视力损害。近年来由药物所致的视力损害及辩色困难的报道逐年增多。
01
抗微生物药物
该类药物导致视力损害位居首位。
喹诺酮类药物(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所致视力损害主要表现为失明和视力模糊,多数发生在用药的3小时内。
抗真菌药物伏立康唑其视力损害表现均为视觉障碍,大多发生于用药后的1~3d,停用药物更换口服或者降低剂量后患者均好转。
磺胺类抗菌药物:偶可致暂时性近视,可能是药物过敏引起睫状体充血水肿,睫状肌痉挛的结果,同时可出现伪膜性结膜炎、虹膜炎、青光眼、视乳头水肿、白内障等。
02
消化系统药物
以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雷贝拉唑和泮托拉唑)居多,其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一般发生于用药后的1~7d,停用后基本可好转。目前认为血管收缩介导的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是其发病机制之一。
03
内分泌系统药物
主要为糖皮质激素(泼尼松龙、曲安奈德、氢化泼尼松和地塞米松)所致,表现为一过性失明或不可逆失明,多数发生于用药后的30min内,少数发生于用药后的2~6d。长期滴用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眼压升高,严重者会导致青光眼;可降低局部抵抗力、诱发药物性白内障、引起或加重真菌性角膜炎和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等。
04
心血管系统药物
(1)钙离子拮抗剂:硝苯地平控释片可引起视物模糊、视觉异常、眼痛、眼部不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可引起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
(2)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替米沙坦可引起视觉障碍。
(3)特拉唑嗪可引起视觉模糊和弱视。
(4)氢氯噻嗪:罕见色觉异常。
(5)美西律会引起眼球震颤、复视、视物模糊。
(6)胺碘酮持续服药超过6个月者通常于瞳孔下区域出现角膜微沉积,并非治疗禁忌。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伴有色晕轮、畏光、干眼症或视物模糊,停药后可消失。罕见视力减退、角膜变性、光敏感性、眼部不适、暗点、晶体混浊的视神经病变。
(7)地高辛可引起视物模糊、黄视和绿视。
05
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1)镇静药:地西泮、艾司唑仑等可引起嗜睡、视物模糊。
(2)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培酮可引起眩晕、视物模糊、复视。
06
镇痛药
(1)布洛芬、双氯芬酸服后有头晕、视物模糊。
(2)曲马多也可出现嗜睡、视觉异常、视物模糊。
07
其他
阿托品、山莨菪碱(-2)等,有散瞳作用,可出现视力模糊。
停用相关药物是目前预防大多数患者视力损害进一步加剧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避免大剂量、超疗程应用,发现可疑的视力损害及辩色困难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而对于已经罹患眼部疾病的患者在药物治疗时,需注意原发疾病与药源性视力损害的区分,以免造成误诊或漏诊。
上述药物可使人的视力下降或模糊或辨色困难,可影响判断力。所以,服用这些药物期间,不宜从事驾车、精密仪器操作和高空作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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