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X射线、γ射线或中子源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累积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外照射放射病。
可能发生外照射放射病的工种有:从事射线诊断、治疗的医务人员,使用放射性核素或X线机探伤的工人,核反应堆、加速器的工作人员及使用中子或γ源的地质勘探人员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的种类有: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
(12)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临床表现:
多数患者有乏力、头昏、头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与心悸等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表现。有的出现牙龈渗血、鼻衄、皮下瘀点、瘀斑等出血倾向。部份男性患者有性欲减退、阳痿,女性患者出现月经失调、痛经、闭经等。
早期无特殊体征,仅出现一些神经反射和血管神经调节方面的变化。病情明显时可伴有出血倾向,毛细血管脆性增加。长期从事放射诊断、骨折复位和镭疗医务人员中,可见到毛发脱落、手部皮肤干燥、皲裂、角化过度,指甲增厚变脆,甚至出现长期不愈合的溃疡或放射性皮肤癌。少数眼部接受剂量较多的患者可出现晶状体后极后囊下皮质混浊或白内障。
诊断依据:
1、采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受照史和过量照射情况的资料。必须由病人所在单位和/或有关辐射防护部门,提供下述有法人代表签章的资料和数据:
1.1职业受照史;
1.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1.3个人和/或场所剂量监测历史记录情况;
1.4受照射情况和受照时的个人和场所剂量监测结果。
2、可作为受照者生物剂量计的结果,如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微核率、血象的检查结果等,以及据此推算的生物剂量数据;以及受照者生物样品分析结果。
3、详细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与辐射作用有关的特殊实验室检查结果;
4、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或疾病,并列出排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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